广东互盈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技师学院的委托,对机械加工实训室建设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度的财务状况说明文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文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冀公网安备 13098102000329号